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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有声胜无声 [原创 2008-06-08 22:41:1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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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有声胜无声

张耀杰

为了避免有人把我恶意地往政治火炕里面推,敏感时期只好主动到外地避难半个月。回到家里又忙于处理各种杂事,直到端午之夜才有时间登陆自己的博客中国专栏。

打开博客中国的个人专栏,发现明显出于同一个人之手的一系列的留言与跟贴,其口吻及嘴脸分明是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某官员。必要时本人是不妨点出他的名字来的。

古人有“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千古绝唱,没有想到21世纪的当下中国,另有“此处有声胜无声”的闹剧。只好拷贝下来其中的一部分供有心人载入史册!!

张耀杰2008年6月8日于北京家里书床之前。

 

 

匿名 2008-05-24 23:34:16

张耀杰以各种方式把自己打扮成“持不同政见者”。汶川大地震后,张耀杰应该看到你所反对的是一个怎样求真务实、充满人性光辉的政府了吧?看到一个充满关爱精神的民族了吧?在她面前,你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标准的小丑吗?

 

匿名 2008-05-24 23:33:45

张耀杰对去美国活动的内容遮遮掩掩,恐怕是心里有鬼吧!中国那么多优秀的农业专家不邀请,为何邀请一个写话剧文章的人去考察美国农业?美国国务院也太弱智了吧!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

 

 

匿名 2008-05-24 23:25:25

靠骂人和“持不同政见”来博得名声太老套了,张耀杰还是换种玩法吧!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6 14:29:09

一骂成名者有之,但是一骂惹祸者还是多数,张耀杰就是一骂就踩狗屎,背运呀,这个结局他事先应该想到,所以他作好退路,就是打官司,引起社会反响,即使败诉,也能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善良人的同情。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6 14:14:06

在校骂老师,工作骂同事,所里骂所长,院里骂院长,社会骂名人,我看你是自作自受,找骂。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6 14:11:57

事出有因,他的一切行径,都是由于他的无理取闹在前,又桀骜不驯,恶语伤人,就难怪大家群起而攻之。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6 14:09:20

谁都有三亲的两热的,秦侩还有两朋友。总会有人替他张目,问题是,各位看官,张耀杰是个不值得人同情的东西,玩女人,抢占房子,骂乃师,骂领导,骂名人,处处要显示出与众不同,说假话,欺骗单位,私自出国,这种情况在其他单位也是不允许的,全院大会上骂领导,跳起来,口无遮拦,成为全院人的笑柄,寡廉鲜耻,老鼠过街。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6 14:00:36

对于这种艹性人,用不着心平气和。这也就是摊上个国家单位,要是私人企业,早叫他废了。

 

发表于 2008-06-05 08:15:25

各位和张耀杰认识或不认识的人请注意,千万不要和张耀杰说话,因为这个家伙逢谈话必偷着录音——包括对他的好友谈话也是如此。如此阴暗的心理,如此卑劣的行为,令人不寒而栗。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4 17:17:28

这天底下不是就你会骂,有本事骂人不带脏字儿,你不是中国第一的“文人”吗?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4 17:13:32

张耀杰你装什么雅婷。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4 17:11:53

此人行状,骂老师,骂同事,骂领导,骂名人,妄想靠骂人扬名。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44:11

下面还有哦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1:07:39
"好人“二字,谁能担当,看客千万,眼睛擦亮,此人惯用,欺世名扬,女人金钱,不少一样,稍不顺意,骂口飞扬,声嘶力竭,咆哮公堂,话剧坯子,滥写文章,不见效益,美国农场,稻由哪绿,麦由哪黄,一概母鸡,不管它娘,基因转了,大豆高粱,考查考查,俺村姓张,劳动人事,告上公堂,一旦败了,拨客声张,妄图挑起,好把名扬,奉劝尔曹,全是瞎忙,身与名灭,充其个量。蚂蚁掾槐,江河流淌,锣鼓销歇,且看黄粱。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38:10

事业单位对出国人员应该有知情权,干预权,限制权,他要是到国外搞……去,搞……去,怎么办,你不管,天大的责任,国外有的是以反华为目的的组织,他们专找象张耀杰这样的嘎杂子。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35:34

你不就是没分上房吗,没评上职称吗,等等呀,铆铆劲,这么一闹,全没戏了,自称学者的人智商如此低下,还不如《天下无贼》的范伟。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34:57

任何法规法律都是在尊重大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修改完善并尊以实行的,不能因为你个人不遵守法规,被制裁后,就抨击法规本身,太妄自尊大了。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33:53

你和艺术研究院发生人事关系是你自愿,进到单位,当然要遵守一应规章,当规章限制了你个人的利益,你就要凌驾于它的上边,张扬你的行为,就象结了婚还要到外边去嫖,反过来说婚姻法限制人权。荒古今天下之大谬。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3 08:23:03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一个正规的部属单位,不是什么草台班儿,它对职工的请销假是有严格的细则,特别是出国,规定很详细,张耀杰无视规章,以虚假理由蒙骗单位,自以为聪明,无视大家的权益,唯我独行,我们全体单位人员是不会答应的,藐视规章,要个人自由,办不到。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2 15:17:45

没有一个体制完备到不去约束它要规范的一群个体。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2 13:43:36

私自出国,他供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无论如何是要和单位说明去向,说明去意,这是不庸置疑的,不可打折扣的,拿这份工资就要做到的。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2 13:37:47

以请探亲假名义出国,这里一定有猫腻儿,有不能告人的隐衷,事情败露,不能自圆其说,只有耍无赖,一但搞僵,反目成仇,恶语相向,对簿公堂,大打口水仗,出言不逊,搞得不可收拾,万劫不复。咎由自取。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1 11:55:26

我不理解,象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居然令大家这么关注,可见张耀杰的为人处事,太令人解颐,成为茶余饭后的谈助,整个一个跳梁小丑儿。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1 11:23:42

这个家伙失心疯,痰迷心窍,得找他老丈人给他一巴掌,否则他到处乱咬人,谁家的孩子快领走,留神大街上的汽车,快打110。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1 09:07:43

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胎,一个和谐社会的赘疣,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需斩万竿,锄之后快,锄之后快,他就是鲁先生说的“落水狗”,痛打之,痛打之,务尽之,务尽之。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1 08:59:59

这个人是个综合症患者——妄想狂、自大狂、犬吠狂、自恋狂,看看他的所做所为,匪夷所思,异于常人,以为把自己打扮成癫狂状就能为所欲为,整个一个无知狂人,相这样的嘎杂子,早就该被中国艺术研究院“破门”,逐出师门,永不叙用。

 

游客 发表于 2008-06-01 08:50:07

张耀杰根本不懂法,还打官司,以为法院是给他家开的,无知。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9 08:38:42

《北京晨报》说,“3月17日,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张耀杰本人没有到场。”这完全与事实不符,张耀杰不但到场,而且还在法庭上签了字。谁要是不信,可以到朝阳法院核实。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23:40:55

与领导作对就是与大家作对不懂吗!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8:49:38

中国艺术研究院领导太仁慈了,像张耀杰这样的害群之马,早应开除!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8:49:32

 现在是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张耀杰该闭上你的臭嘴了,在这个时刻谈什么西方式人权,你和你们那几个江湖律师,不觉得太卑鄙了吗?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8:49:15

抗震救灾中,中国艺术研究院职工捐款1200余万元,张耀杰不仅分文未捐,还将从艺研院领的酬薪去支持犯罪逃亡分子,一个对灾区人民视而不见的人,有脸谈人权吗?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8:49:03

张耀杰虽违反劳动纪律而处于待岗状态,但仍能每个月从中国艺术研究院领到3000多元人民币的酬薪,足见艺研院领导的宽厚。可张耀杰不思图报,反将艺研院告上法庭,并以此为由兴风作浪,暴露出小人嘴脸,人品之卑琐,可见一斑。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7:51:00

这个人撒谎不脸红,欺骗世人,滥博同情,装出一副可怜相,其实他骂人的时候面目可憎,语言下流,如今东窗事犯,只有一招,假装示弱,扮作僵蛇,猥琐可怜,伺机咬人,歹毒心肠,找人谈话,偷偷录音,卑鄙无耻,下作之极,大打官司,也是为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蒙蔽视听,乞求大家同情,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善良用心。开始还有点儿效果,后来被识破,众叛亲离,多行不义,同志们记住: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的就是张耀杰。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7:51:00

这个人撒谎不脸红,欺骗世人,滥博同情,装出一副可怜相,其实他骂人的时候面目可憎,语言下流,如今东窗事犯,只有一招,假装示弱,扮作僵蛇,猥琐可怜,伺机咬人,歹毒心肠,找人谈话,偷偷录音,卑鄙无耻,下作之极,大打官司,也是为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蒙蔽视听,乞求大家同情,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善良用心。开始还有点儿效果,后来被识破,众叛亲离,多行不义,同志们记住: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的就是张耀杰。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2:58:18

张耀杰经常自诩为汉学界第一学者,真是脸皮厚得可以,就差拔着自己头发离开地球了。请问,在学术界,你写过一本权威著作吗?提出过什么像样的观点吗?如果把学术界的妄想症排排队,张耀杰第一当之无愧。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8 12:57:24

费孝通在学术界是令人敬仰的前辈,其学术贡献不是张耀杰这类鼠辈可以相提并论的。面对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张耀杰却破口大骂,说费先生患上了精神癌症,这种说法,学界当然不齿!不过,张耀杰还对自己负点责任的话,还是赶快找个地方治治自己的神经病吧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7 18:30:54

张耀杰的书毫无新意,多是东拼西凑,炒炒冷饭而已。他根本无研究能力,这一点行内人都知道。他研究曹禺的文章,多是抄袭导师观点,研究田汉的,是毕业论文的改头换面。还把自己吹嘘成著名学者,真不要脸!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7 18:25:13

在《新京报》的介绍中,张耀杰把《中国话剧史》列在自己名下,这本书张不过是第三排名的作者,只写了一章多一点,而且错讹百出,经别人修订才出版,竟以独著列在自己名下,太不应该,欺世盗名若此,令学人不齿!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7 18:21:04

张耀解自吹“著名学者”,但你找遍了北京高校和学术单位,却无人接收你,惶惶如丧家之犬,名声之臭,难道不值得自省么?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7 18:16:34

请看这篇文章:
强作惊人语背后的曲解与悲哀
耿 法
(载《书屋》二〇〇六年第十一期)
张耀杰先生《〈两地书〉中的鲁迅与许广平》一文,没有掌握或发掘出任何新史料,只是凭断章取义地摘录《两地书》中的片言只语,加以曲解,便武断下结论,实在有强作惊人语而违背史实之嫌。……
具体可搜索这篇文章的题目。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8:49:30

万事皆有因,有因才有果,他早在十好几年前就有撬门行径,单位谁会给这种人分房?此人作事一贯不理智,触犯宪法,目无条例,扰乱治安,侵犯他人,闹到今天的地步,可以想象,在他不奇怪,他是一个毫无教养,极没礼貌,个人膨胀,目无他人,欺师灭祖,枉自尊大的狂人。大家躲他远点儿。犯不上。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7:21:07

各位和张耀杰认识或不认识的人请注意,千万不要和张耀杰说话,因为这个家伙逢谈话必偷着录音——包括对他的好友谈话也是如此。如此阴暗的心理,如此卑劣的行为,令人不寒而栗。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7:20:58

张耀杰,你不是自称著名学者吗?但你有一个学者起码的道德水准吗?你在恭王府期间,为了一己私欲,竟撬锁抢占女同事杨秀芝的住房,在女同事不在家的情况下,强行撬开门锁进入,将女同事的物品扔出屋外,气得有孕在身的女同事流产,并终生不育。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你内心的肮脏和人格的卑琐,你敢面对这段历史吗?如果你还有一点基本的人性,就应该接受这段历史的终身审判!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7:20:31


张耀杰,你以欺骗手段,说请探亲假回河南探望老母,却背着单位私自跑到美国,把美国主子当成你妈了,不要脸。你以探望老母名义偷着去美国,有何面目为人之子?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3:39:14

我们单位每天都有人员在国外交流,怎么全没事,全都说的清楚?唯独他张耀杰出国不能讲清缘由,要借休假名义偷偷跑出国,到底干什么去了,象这样不明不白的,难道不令人打个问号吗。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3:34:08

领导所谓“不喜欢”,全是他咎由自取,不告而出国在前,编造假话出国在前,研究话剧的去美国考察农业,到底去美国干什么,能说清楚吗?说你练……去了,还是搞……去了,你能辩解吗,欲盖弥彰。他的不告而走,哪个领导心里不打鼓?

 

 

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56:18

自古苴溺多狂歌,耀杰始知任蹉跎。秦庭哭了七天半,法律黜退网“拨科”。盗嫂售金皆往事,撬开门窦好生活。惊人一骂冲天起,直下九霄游地锅。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44:07

他骂起人来,捋胳膊,挽袖子,挥拳头,胬着眼,豺狼相,口污秽,文攻攻,武卫卫,四人帮,遗风一脉,文革造,目无法制。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35:41

大家离他远点儿,留神他嘚谁咬谁。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34:17

妄图靠骂其家,一骂惊人,十足神经病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30:01

公务员是叛国罪。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22:49

不要偷换概念,出国没有罪,私自出国也没有罪,看你的“私”是什么内容,有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借休假不告而出国去实现自己不能说的目的,到哪个单位也行不通。

 

 

游客 发表于 2008-05-26 12:18:22

出国不和单位打招呼,关键他是有不能说的理由,一个搞话剧的,到美国去考察农业,滑天下之大稽,说了谁信呀,您不觉得这其中有猫腻儿吗?你去搞……,你去搞……,看有人管你没有?万劫不复。单位是不是要问清楚?你要是单位领导,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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